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 救援已基本结束

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 救援已基本结束

admin 2025-05-23 香港澳门 57 次浏览 0个评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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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特征,包括五个方面:

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2、事故地域的延展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地域范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范围内的。

3、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4、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5、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开滦集团唐山矿井发生事故,12名工人中5人安全升井,4人死亡,仍有3人失联;事发时工人正在清理巷道。你怎么看?

本人就是唐山人,并且家中就有人在唐山开滦煤矿上班,在这次事故之后。官方给出的事故报告是动力现象,我特意问过家中长辈什么是动力现象。所谓的动力现象,就是井下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事故统称。这次事故,就是井下塌方,当时在巷道里采掘的工人,被埋在巷道里,巷道几乎被填满,据说只露出几十公分的口子。

这次事故并不是说开滦煤矿,有人为因素导致,即使安全防护工作做的再完美,也不可能避免所有的事故。开滦煤矿,已经采掘了近百年,挖的越深,危险性就越高,不可预料的事就越多。

最后,为家乡在事故中,死难的矿工祈福,早登极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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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事故发生,让人感觉悲痛,更感到遗憾。

在唐山,矿井管理制度应该很完善了,但是仍然出现了这么重大的事故。如今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亡羊补牢,善待遗属。

至于追究责任,我觉得得理清责任后严肃处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因为事故的发生肯定是有疏漏,工作不到位导致。

煤矿四不放过原则?

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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